據淮南日報消息 近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全票批準了《淮南市水資源管理條例》,《條例》將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原《淮南市水資源管理條例》于1994年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1997年、2006年兩次修正。原《條例》實施以來,為淮南市做好水資源保護和管理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水資源需求發生了深刻變化,全市水資源管理也面臨新的挑戰。為了更好促進水資源節約和保護,市人大常委會將修訂原《條例》列入2024年立法計劃,并高質量完成了法規修訂工作。
修訂后的《條例》共二十九條,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增加了關于礦產資源開采、地下工程建設疏干排水及因疏干排水導致地下水水位下降等后果處理的規定;增加了為保障礦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產安全臨時應急取(排)水的規定;增加了市和縣區人民政府推進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的規定,鼓勵化工、火力發電等高耗水企業以及城市綠化、道路灑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生態景觀用水優先使用符合條件的再生水;增加了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定期監測水質的規定;刪除了原《條例》中與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不一致的相關規定。《條例》的修訂,對進一步加強我市水資源保護、規范水資源管理將發揮重要作用。
(通訊員 王 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