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早報消息 近日,淮南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發布了《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提醒告誡函》,旨在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收費管理,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該提醒告誡函明確要求各充電設施運營主體和物業服務人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的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以及相關部門發布的一系列通知文件。其中,特別強調了充電費用必須實行價費分離、明碼標價,確保用戶能夠清晰了解充電電費和服務費的構成及標準。
為了保障用戶的知情權,提醒告誡函提出,充電設施運營單位需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醒目位置標示充電電價、服務費項目與收費標準,并在單次充電結束后向用戶推送詳細的充電信息,包括充電量、電價、電費金額、服務費標準、服務費金額等。對于預付費用戶,充電設施運營單位需在充電結束后即時退還余額,且不得設置最低預付金額限制。
在充電服務電價政策方面,淮南市明確要求充電電費按充電設施所在場所電價和實際充電量計收。對于居民住宅小區內的充電設施,無論是否屬于電網直接供電用戶,均執行居民合表電價,嚴禁電網企業、物業等非電網供電主體在居民合表電價外向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加價收取電費。(記者 孫鴻)
請輸入驗證碼